三門修持 ,愛在瘟疫蔓延時 ( 5 )

三門修持 ,愛在瘟疫蔓延時 ( 5 )

文 | 敏林堪千仁波切 |原刊載於2020.11月慈雲雜誌

上次我們述及了身和語的非德行為。 現在來談談意;我們的心如何造作痛苦與非善的行為。

ㄧ般而言,我們的思維主導了身和語的行動。 是以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 此心取決了善德或非德的作為;某些行為於外相上誠然看似仁慈,抑或富有同情心,然而動機如果是為了成就自我的滿足,則是偽善。 因此,所有的行爲無非取決於意識,我們的心。

 

▎「意」的非善行爲

渴望/貪圖/貪心, 皆是見及屬於他人事物的貪欲。 一個人可能會看到他人所擁有的事物、財富甚至是某種理想的特質,由於其看來不錯,甚具吸引力,因而產生了:「我(也)想要這些。 這些可能是我的。」的遐思,如斯造成了此類渴望與貪求的負面行為之因。

渴望/垂涎(貪圖)於動機和行動的本質是同一回事,因為二者都源自於心(意念)。一旦增長了欲求擁有屬於他人事物的負面動機,此將成為各種負面行為的基礎。並藉由貪欲、瞋恚等而表現於行為和言語上。

如此不僅會造成事物擁有者的傷害和不悅,也會給讓自己招致麻煩。

 我們要能瞭知,獲得任何所欲的事物並沒有真實的利益,乃因臣服、滿足於「慾望」從無止盡。 是以,倘若我們的目標是快樂或是獲致快樂––我們在此生所為無非都是為了住於安樂。那麼,思考一下,我們真的認為自己所有的作為能趣向幸福嗎?

貪求或渴望的心態永遠不會為自己帶來安樂,但總會帶來痛苦和諸多問題。 因此,如果一個人衷心想要獲致幸福,種種欲求的意念其實無法為你帶來幸福。為什麼呢?

因為當一個人「想要」某個事物並「得到」此事物時,往往想要的還會有第二項,甚或更多。結果是:採取的運作、行動只是讓自己和他人造成麻煩。 意識到此點,最好的作法便是避免欲求/貪求。一旦真正意識到欲求之心是「麻煩製造機」,我們就無需奮力去遏止它。因為當我們體悟到所有痛苦的真正原因在於欲求/渴望或貪求的思維,這種(欲求)力量的自身便會自然消弱。

是以無論採取任何作為,皆需仔細或正確地思量是否如實有益。如果我們不曾思量,則有礙於我們修持的目標。沒有任何人是完美的,每個人都可能缺乏他人所擁有的事物、或是他人的個人特質如智能,健康,名望,青春狀態或是心靈成就等等;但是,一旦生起貪欲,我們的人格便往往被欲求所掌控,因為人們總是不會對自己所擁有的事物感到滿足。

換句話說,能夠滿足於己所擁有是獲致良好心態的最簡單方法。 如果對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感到滿足,便能輕鬆地圓滿任何所欲,而不會造成他人的麻煩。如此,將成為宇宙中最幸福的人。

如果一個人持續著貪欲的心續,就永遠無法滿足。 對性的貪婪,對金錢的貪婪,對美麗的貪婪,對食物的貪婪,對房屋的貪婪,對名望的貪婪,對權力的貪婪,對朋友的貪婪等等。 由於永遠無法滿足,是以一個問題或欲求解決了,又會浮現另一個欲求,如此將總是無法解決問題,故而此非吾人的目標,也不應是吾等所嚮往的目標。

我們祈禱或是實修佛法是為了住於安樂。 倘若我們的思續多貪且自私,卻口誦著諸佛名號、心經或心咒,這是不會有什麼功德利益的。我們為了自我的利益而持誦或禱求,並非為了佛陀和菩薩,因為諸佛菩薩從不需要我們的任何事物。 倘若我們不改變思維,只是持續貪求著,並期盼得到諸佛的加被,或者企盼著來日前往佛淨土,然而只要我們沒有改變心態的格局,那麼什麼都不會發生。 佛陀多次指出,我們需要時常省思自己的意念,因為思想會引致行為。

再者,病態或惡意的念頭: 例如希望壞事發生於某人身上、 當他人失敗或不幸臨頭時感到歡喜; 再如競爭的意識:「哦,是怎麼弄糟的? 告訴我更多……」,對於不幸者而言,你並未具有感同身受的同理心。 抑或在一種憤恨或是嫉妒的情境下,希望禍害降臨他人,使其遭受危害並遇及困難。再或是希望他人傷害他自己、或欲其他人去傷害之,這都是以負面的動機,從而引致傷害的增加。當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在他人身上時,感到歡喜。

由於沒有純淨的動機,他人會覺察到這種動機和惡意,他們將開始不喜歡你,轉變為反對你,並變成你的敵人。 你會發現失去朋友,不再有朋友來幫助你。 這種動機對自己和他人都是不善的。 如果一個人意欲著某種傷害會傷及他人,將導致其涉及以各種方式給他人帶來傷害。 由於這種動機總是導致負面的結果,這就是為什麼需要避免病態與惡意的念頭的原因。這種意念的結果將導致「嗔恚」,而嗔恚便控制了我們的人格。 故而你總是發現自己無法獲致幫助,或者總是無從獲致所需要的協助。 而你總是在傷害別人,或者總是被他人傷害。佛陀多次指出,我們需要反醒自己的意念,因為想法總是導致行動。

 

▎第十種善業:避免錯誤的邪見(不邪見)

邪見,我們要避免第十種負面的行為;也就是錯誤的信念或觀點。

當人們對某些涉及特殊的事物有錯誤的知見,諸如三寶(佛陀,佛法和僧伽)、不相信因果業力等。這可能不僅只與佛法教義有關,但是某人可能具有良好的動機並提供了不錯的建議,告知:「如此做是錯誤的。 您不應該如此做。」諸如此類。

如果明白他人具有良好的動機,其建議是具益的,如此對自己就會有益處。 然而倘若認為「這人不喜歡我,盡說些讓我不愉快的話、他意圖令情況對我不利」,那麼,這是一個錯誤,有了一個錯誤的認知。

在這種情況下,他人的良好動機就白費了,其之建議也無濟於事。 實際上,已成為一種傷害之源,因為此人將其意會為對自己有害。 因此,如果有人給了建議,請勿簡單地認為「這是不好的或是錯誤的」;我們不應讓自己輕易地陷入這種誤解,而應仔細地檢視,瞭解是否助益,以及所言是否出自良好的動機。盡力避免誤解和錯誤的偏見。

根據佛教的觀點,錯誤的觀點(邪見)將是所有非善作為中最糟糕的。 特別是,當人們相信沒有因果業力,據此觀點而誤以為持善不會帶來好處,惡行也不會招致害。

 

▎特別的練習:省視與學習理解

檢視,分析和與理解事物的真實性,以及事物的真實本質與錯誤觀點相關的特殊修持。

佛陀多次指出,我們需要省思自己的想法,因為意念會導致行動、行為。 佛陀提醒我們,錯誤的觀點從而導致錯誤的決定,錯誤的決定導致錯誤的言語和行為。

有關生命的理念就像種子,藉由修行孕育。 如果它們是正確的,於我們修持中的所有其他要素將使其富有智慧:「就像將甘蔗種子,米粒或葡萄籽放在潮濕的土壤中一樣,從土壤和水中獲取的任何養分 ,都有助於其甜度,可口和純粹的甘味 。」

對於當代人來說,佛教最吸引人的是從不要求我們盲目信仰。 「正念」需要紀律嚴明的心智努力與細微的印證檢驗;我們總是被要求體悟,僅僅被告知是不足的,我們必須看看自己,藉由禪修和經驗(包括思考行為),一件事到底是如何引致其他的。

譬如,在了解業力或行為法則與其後果時,我們不僅必須了解業力是什麼,還必須了解具益及有害的類型是什麼,以及其之根源。於此,佛陀的教義起致了導引的作用。

我們自覺性地持守並修持,於練習時,不斷地測試並更深入地了解。 這樣做的最大價值在於讓我們的思想,以及由此產生的言語和行動中,總是得以覺察自己的出發點,以及對境、目的、行為與結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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